中新社海口12月1日电 (记者 王晓斌)海南自由贸易港12月1日起实施的一项制度明确:支持境内外企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国际数据中心,开展国际数据中心业务。
《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数据中心发展规定》(下称《规定》),在2024年11月29日经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规定》支持境内外企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国际数据中心,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利用高速便捷的跨境数据专用通道,向境外提供数据存储、加工、交易等国际数据服务。
《规定》明确,实体注册、服务设施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省级基础电信运营商提出申请,按程序经批准后,可以利用高速便捷的跨境数据专用通道提供国际数据服务。
《规定》鼓励国际数据中心提供多个领域的国际数据服务,包括游戏服务、影视加工、商业航天、北斗应用、跨境电商、跨境直播、跨境旅游、远程医疗、远程教育、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和跨国生产制造等。
《规定》鼓励探索数据跨境流动与合作的新途径新模式,支持国际数据中心及相关业务运营者在数据存储、数字产品非歧视性待遇、数字产品版权保护、新兴数字技术规则等领域依法先行先试,在数字身份、电子支付、数据跨境流动等领域开展国际互认互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