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刑法到底有多少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自1997年十月1日实行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交易外汇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四个刑法修正案,对其作了一系列修改补充。为了正确适用刑法,统一认定罪名,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于2002年3月15日和2003年中秋节联合发布了两个关于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依据以上法律和司法讲解,截至现在,共新增罪名9个,修改罪名15个。新增的罪名有:资助恐怖活动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骗购外汇罪,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投放不真实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不真实恐怖信息罪,非法回收、运输、加工、供应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实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实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修改的罪名分别是: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投毒罪罪名;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过失投毒罪罪名;非法制造、交易、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取消非法交易、运输核材料罪罪名;将偷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修改为偷窃、抢夺枪支、弹药、危险物质罪;打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打劫枪支、弹药、危险物质罪,取消打劫 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走私废物罪,取消走私固体废物罪罪名;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职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职员滥用职权罪,取消徇私舞弊导致破产、亏损罪罪名;伪造、变造、出售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取消伪造、变造、出售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将编造并传播证券买卖不真实信息罪改为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买卖不真实信息罪;将诱骗投资者交易证券罪改为诱骗投资者交易证券、期货合约罪;将操纵证券买卖价格罪改为操纵证券、期货买卖价格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取消非法占用耕地罪罪名;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取消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罪名;非法回收、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取消非法回收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罪名。除此之外,修订刑法推行后,“两高”分别发布了有关罪名的司法讲解,其中存在四个罪名规定不同,有些罪名虽然规定一致,但在实践中反映出不够科学的问题,“两高”联合发布的司法讲解对“两高”有分歧的罪名进行了统一,对原规定不科学的罪名进行了修订。统一罪名的状况分别是: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统一为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取消国家机关员工徇私舞弊罪罪名;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确定为徇私枉法罪,取消枉法追诉、裁判罪;第二款确定为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取消枉法裁判罪;刑法第四百零六条确定为国家机关员工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让人骗罪,取消国家机关员工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 修订罪名的状况是:取消奸淫幼女罪罪名(直接定强奸罪),中介组织职员提供不真实证明文件罪改为提供不真实证明文件罪,中介组织职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改为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综上所述,依据“两高”司法讲解,修订刑法规定的罪名有413个,加上新增罪名9个,现在国内刑法共有罪名422个,其中,过失犯罪48个,占总数的11%;故意犯罪374个,占总数的89%。对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 发现的漏罪能否判处缓刑?编辑同志: 罪犯王某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发现有漏罪,法院对漏 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请问:法院的判决是不是 正确? 重庆读者 徐-青 徐-青同志: 国内刑法中的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 刑的犯罪分子,在实行肯定刑期之后,确有悔改表现,不 致再风险社会,附条件将它提前释放的一项刑罚规范。 根据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罪 ! 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判决的,应当撤 销假释,根据有关规定实行数罪并罚。此规定说明,其 一,只须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有漏罪,表明该 罪犯不具备悔改表现,应当撤销其假释。撤销假释意味 着需要收监实行未实行完的刑罚,实行的假释考验期不 计入刑期。其二,漏罪判处的刑罚和前罪判处的刑罚必 ! 须实行数罪并罚,收监实行数罪并罚后决定实行的刑 期。因为漏罪的刑罚与前罪的刑罚要实行数罪并罚,这 说明漏罪判处的刑罚不能适用缓刑。由于缓刑只不过一种 刑罚实行规范,不是一种刑罚,对于类似数罪并罚案件, 到底该采取何种刑罚实行方法,须在数罪并罚之后作出,而不可以仅对其中某一犯罪第一作出实行方法的判 ! 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讲解》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 期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的,由审判漏罪的人民法院在审判新罪时,对原判决、裁定宣告的假释予以撤销。此案中法院在审理王某的漏罪时,既没撤销其假释裁定,又未根据刑法 ! 规定将漏罪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在适用实体法和程序法上均有错误,应根据审判监督程序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