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爸爸妈妈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爸爸妈妈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爸爸妈妈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可以独立生活的子女,有需要爸爸妈妈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爸爸妈妈,有需要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律师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讲解》第二十一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含子女孩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成本。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其他人不能加以风险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结婚以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成本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孩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没有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爸爸妈妈任何一方提出超越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需要。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置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建议〉》
2、抚养费解析
1、“抚养费”,包含子女孩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成本。
2、爸爸妈妈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爸爸妈妈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可以独立生活的子女,有需要爸爸妈妈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3、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其他人不能加以风险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4、离结婚以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成本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质需要、爸爸妈妈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质生活质量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率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率可适合提升,但一般不能超越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率确定。
有特殊状况的,可适合提升或减少上述比率。
5、关于子女孩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没有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爸爸妈妈任何一方提出超越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需要。
离结婚以后,子女需要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6、、抚育费应按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7、爸爸妈妈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可以保障子女所需成本,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8、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保持当地一般生活质量的,爸爸妈妈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9、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爸爸妈妈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保持生活的;
尚在校就读的;
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收留法》实行前,夫或妻一方收留的子女,他们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留关系的,离结婚以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留的子女,他们一直反对的,离结婚以后,应由收留方抚养该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