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合作开发合同的主要条约:
(1)合作开发当事人的名字、名字、住所;
(2)项目概况(包含:座落地址、项目性质、四至、占地面积、有关规划指标等);
(3)项目近况;
A、项目报批近况包含规划参数,并列明获得的批文;
B、项目动拆迁、开发近况。
(4)合作方法;
A、一同组建项目公司方法
需约定:项目企业的注册资金、出资比率、时间;组织机构的设立、运作程序、收益分配等;
B、合作建房协议方法;
需约定:合作各方的投资方法(包含土地投入的评估)、投入期限、投资比率、合作经营方法、运作机构的组成、利益(权益)分配等。
(5)项目公司创建前后的权利义务的转移(包含项目公司创建前所发生成本的补偿、土地用权的转移手续办理等);
(6)项目的总投资数额(包含成立项目企业的注册资本及投资总额的差异)的投入方法;
(7)项目合作建设计划(规模、进度等);
(8)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应约定有关审批手续的办理、有关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分担与合作投资回报的分配方法);
(9)违约责任;
(10)解决争议的办法;
(11)合作当事人约定的其它事情。
房产项目出售合同的主要条约
(1)出售当事人的名字、名字、住所;
(2)项目概况(包含:座落地址、项目性质、四至、占地面积、有关规划指标等);
(3)项目出售时土地用权性质,获得方法及用期限;
(4)项目近况;
A、项目报批近况包含规划参数,并列明获得的批文;
B、项目动拆迁、开发近况(停建、缓建);
C、项目涉及的土地或工程的权利限制状况;
(5)项目出售方法;
A、以开发项目出售方法;
需约定:出售成本的构成、数额、支付方法,项目的立项、用地、工程建设的有关审批程序重新办理手续等;
B、以出售项目公司股权方法;
需约定:项目公司概况、股权出售比率、价格、支付方法,现有资产的认定,需出示原公司股东会决议并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6)项目出售价格、支付办法和期限;
(7)项目的的物出售、交割日期及方法;
(8)出售前原有债权债务与土地或工程的权利限制的处置;
(9)双方的权利义务;
(10)违约责任;
(11)解决争议的办法;
(12)出售当事人约定的其它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