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普法网

普法网

普法网 > 律师入门 >

交通事故中丢弃受害者该怎么样处置?

www.nachuangyi.com 2024-05-22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后,应该准时救治伤员。但近几年来,时有发生交通事故后,没准时救治伤员,而是将伤员载到异地遗弃,导致伤员死亡的案例。本文就梳理出交通肇事后丢弃伤员会被作什么地方罚,现将整理作如下说明:

国内《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以下简称《讲解》)第3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备《讲解》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第2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是指:

(一)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导致公共财产或者别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是指: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备: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而驾驶的;

(五)紧急超载而行驶的。其中,第2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是交通肇事的后果极其紧急,因此只须行为人逃逸则不管其是不是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都推定其负有重大过错而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不是后果特别紧急的状况,但行为人在主观上有重大过错且对事故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因此也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依据《讲解》第5条的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导致受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依据《讲解》第4条的规定,“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

(3)导致公共财产或者别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对于这三种状况,社会风险性很大,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导致了紧急风险,因此法律规定了3 - 7年有期徒刑这一较重的法定刑。

交通事故中,哪个有责任是经过严格的程序及法规规定了的,但假如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遗弃伤员,导致更大的损失,必会遭到法律的严惩。

Tags: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