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讲解,下列财产不可以纳入遗产范围:
(1)国家或集体职工因公死亡,革命军人牺牲或病故、公民因交通事故或其他意料之外事故而死亡时,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国家拟定的劳动保险法规定、革命军人牺牲与病故抚恤的规定 、交通安全法规定或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受该死者生前抚育、扶助和赡养的家属肯定金额的抚恤费和其他生活补助费。
由于这类抚恤费,其性质并非对死者个人利益的经济补偿,而是国家对死者特定家属所给予的精神慰籍和物质帮助,应由有关职员直接享受,不是死者遗留的个人财产。
(2)人身保险金。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假如指定了第三人为其人身保险合同的收益人时,假如被保险人死亡,收益人可直接请求保险人向其支付保险金,该保险金不列入被保险人遗产范围。当然,假如被保险人没指定受益人的,该保险金仍属被保险人遗产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