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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起诉?如何区别民事诉讼、刑事自诉、行政诉讼?

www.1wj9.com 2024-05-23 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称为起诉。公民因婚姻家庭纠纷,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因其民事权益遭到侵害或者与别人发生财产权益争议,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对下列三类案件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1、告诉才处置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已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觉得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称为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下:1、觉得具体行政行为(包含不作为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手段不服的;3、觉得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觉得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回话的;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回话的;6、觉得行政机关没依法发给抚恤金的;7、觉得行政机关违法需要履行义务的;8、觉得行政机关侵犯别的人身权、财产权的。 2、法律、法规规定可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其它案件,但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备常见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员工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后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Tags: 行政与行诉 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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