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结结婚以后,又由于感情变化致使分居的,譬如吵架后女方回娘家生活的,另一方又不想挽回夫妻感情的,或许会放纵一方在外面生活。但,双方目前只不过分居并未离婚,一味放纵一方在外自生自灭,不负担扶养义务的,或许会遭到法律惩罚。
按规定,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并且,扶养的方法包含两种,一种是一同生活扶养,即被扶养人与扶养义务人同住一块,另一种是按期支付扶养金,或以实物进行扶养,包含按期的体力上的扶助、精神上的慰藉。
因此,假如一方拒绝履行扶养义务的,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需要他们给付扶养费,并且,夫妻分居不可以成为免除扶养义务的原因。
具体而言,夫妻之间虽然由于各种缘由分开居住,即便是由于感情不和分居,但从法律上讲,仍然是合法的夫妻关系,需要遭到婚姻法律的约束,因此,分居后夫妻之间在解除婚姻关系前仍然互负扶养义务。并且,应当付给扶养费的一方拒绝付给的,需要扶养的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获得扶养费。
双方由于给付扶养费发生纠纷,建议可以先通过协商的方法解决,协商不收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义务人假如拒不实行给付扶养费的判决或裁定,由人民法院强制实行。另外,分居后一方放纵另一方的,不负担夫妻扶养义务的,还将构成丢弃罪的,需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