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了解,在遗嘱人过世后,遗嘱就开始生效,那样遗嘱继承是不是有空闲限制呢,答案是一定的,遗嘱生效后,并不表明遗产承受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不受妨碍地行使其继承权利。
根据大家的一般理解,只须立了遗嘱,身后事就已经安排好了。其实,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这个认识是不少继承人的认识误区,有了遗嘱,并不意味着立遗嘱人的意愿就能全部达成。譬如出现以下状况时,继承遗产就会出现麻烦。
第一,遗嘱继承可以顺利进行,首要条件条件是所立遗嘱需要合法有效。假如遗嘱最后被认定为无效,遗嘱继承显然没办法达成。
第二,遗嘱对财产及财产线索写得不明晰。譬如,立遗嘱人在遗嘱中只说明了自己有多少财产,但这类都以何种形式存在、财产在什么地方都未说明,如此的遗嘱非常难得以达成。打个比方,只在遗嘱中说自己有多少存款,但不知钱存在什么银行,存单放于什么地方,可以想象,后人的“寻宝”的道路该是何等艰辛。如若找不到相应的凭证,这类财产无异于“流失”。
第三,遗嘱未妥善保存,立了等于没立。实践中,有的人立了遗嘱就自己收了起来,别人对此并不知道。试想,若立遗嘱人忽然去世,那样无人了解其曾立有遗嘱,若遗嘱又没被发现,那样,如此的遗嘱立了等于白立。
第四,成为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并不意味着肯定就能得到遗产。国内法律规定,出现以下状况,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遗嘱继承人确定自己是可以依据遗嘱继承遗产后,也不意味着可以顺利继承遗嘱。还应该注意遗嘱继承遗产的时间限制,主要包含:
1、受遗赠人同意遗产的时间为在了解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同意或者舍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表示的,视为舍弃受遗赠。
2、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继承人了解或者应当了解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越20年的,不能再提起诉讼。
遗产继承涉及的问题很广泛,而且牵涉的人也很多,除去上诉的世时间限制外,还会遭到其他继承人的纠缠,解决遗产继承问题,特别涉及房地产、汽车等财物时,最好可以有遗嘱继承专业的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