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还,子债父还。这种观念在海量人心中是理所当然的存在,不少为人子女的,出于道义也会替爸爸妈妈了解债务。但法律上,债务人死亡没遗产的,其子女或爸爸妈妈并不必须要为其清偿债务。
从法律角度讲,父与子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民事主体,两人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也就是说,只须是成年人而且精神正常,父与子都有资格,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并且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同时,根据民法理论,债权是相对权,仅对特定的债务人发生效力,债务未经合法转移,只能由债务人本人承担,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包含债务人的亲属甚至是亲生男孩,都没义务为债务人承担债务,其他人将别人承担的债务,强制或者半强制地让别的人来承担,都是法律不允许的。简而言之,父债不需要子还。同理,债务人死亡没遗产,也不能需要其年迈的爸爸妈妈偿还。
既然债务人死亡后,其债务不需要其子女承担,那债权人该如何要债?
1、遗产继承人只可以在其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对被继承生活前债务的清偿义务,没遗产或者继承的遗产不足清偿的,不可以实行该继承人个人其他财产。
2、债务人遗产被继承分配的,债权人可以需要每个继承从其继承的份额中按比率清偿。
3、债务为夫妻一同债务的,可以向其配偶追偿。
4、债务有担保人的,可需要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除此之外,有一点应该注意,继承人死亡后,有关单位和部门发给其家属的死亡抚恤金不是遗产,不可以够作为实行的对象,也就是债权人不可以需要死亡债务人家属用其死亡抚恤金清偿债务。
假如当债权人遇见债务人死亡并且没遗产的状况,最好可以跟其子女协商,千万不要以为父债就要子还,最后闹上法院也会以败诉告终。另外实质中债务人是不是留有遗产债权人也不肯定完全确定,所以大家还是建议可以找个债务继承专业的律师介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