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了解,结结婚以后将由夫妻双方一同照顾家庭,所以作为老婆理应帮助男方赡养老人。但,老公先于老人死亡,家的重担直接落在其老婆身上,那样,这个时候就要确定老公死亡后,儿媳是不是有义务赡养老人。
法律规定,子女对爸爸妈妈有赡养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爸爸妈妈,有权去法院起诉子女支付抚养费等权利。
所以,丧偶儿媳是不是有义务赡养老人,要先确定其是不是是法定的赡养人。
按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包含以下几种人:
1、老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2、跟老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因此,儿媳不是法定的赡养人,没相应的赡养义务,不过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帮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事实上帮助义务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旦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帮助赡养义务也会自动解除。
所以,老公先于老人死亡,其儿媳即没义务继续赡养他们的老人。并且,被赡养人也不可以以他们不尽赡养义务为由,去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实质中老公死亡后,丧偶儿媳大多会继续照顾他们的老人,并且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还可以在老人百年之后参与遗产分配,不过,这个时候如果是家族有多个继承人,或许会产生继承纠纷,涉及遗产较多的,必要时可以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