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抵押物如由抵押人自己占有并负责保管,在抵押期间,非经债权人赞同,抵押人将同一抵押物出售别人,或者就抵押物价值已设置抵押部分再作抵押的,其行为无效。
2.抵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普法网 > 律师入门 >
- 上一篇:
- 下一篇:
猜你喜欢
- 05-29 物权凭证的单据物权凭证的概念和范围是什么
- 05-29 抵押权是物权吗担保物权的概念是什么?担保
- 05-21 水污染法律企业污水污染我家鱼塘该赔偿吗?
- 05-21 法律顾问取消2024年取消编制是取消什么?取
- 05-21 法律被实行被实行人耍赖之法律九问
- 热点排行
- 热门推荐
- 热门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