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职员无过错的状况下,公司辞退职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有的公司辞退职员没书面公告,解除劳动关系时又没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职员争取补偿金利益时,又需要证明是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过,职员是不是要提供证据证明,可以先确定这里的举证责任分配。
事实上,因公司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降低劳动报酬、计算职员工作年限等决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其实由公司负责举证责任。
所以,职员在此无需提供证据。不过,一般劳动纠纷中职员需要提供以下的证据材料:
1、薪资支付凭证(若是通过银行卡,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记录(职工薪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公司向职员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
3、职员填写的公司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职员的证言等。
另外,公司单方辞退职员时,需要以书面形式送达职员手里。但公司有证据证明口头公告职员,且没违反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口头辞退有效。
最后,公司辞退职员没书面公告,但解除劳动关系时又未依法给付经济补偿金的,职员可与时去申请劳动仲裁,只须提供确实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即可。如果是出现有其他特殊状况,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