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怀孕女职工体质较特殊,所以有用人单位为了节省员工成本,将怀孕的女职工调离原来的职位,相应降低了职位薪资,因此女职工对孕期被调岗不服。跟单位协商不过,为保障劳动权益,女职工或许会提出辞职,那样,这个时候就要确定能否需要赔偿。
事实上,劳动法上并不禁止用人单位调岗,但调岗要根据以下处置:
1、劳动合同约定了职位调动,明确限制用人单位不可以单方面调岗,不然是违法。
2、用人单位调岗要有合法理由,并和单位职工协商达成一致,不然职工有理由不去新职位。
所以,对职工来讲,用人单位安排调岗时,假如职工不想,有权拒绝。并且,拒绝之后,可以需要继续按合同约定的职位正常工作。假如职工因此辞职的,可以需要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
并且,怀孕女职工因前述缘由辞职的,用人单位要赔偿女职工在孕期、产期与哺乳期应得的薪资收入。
假如用人单位以女职工主动离职为由拒绝赔偿,可以根据以下处置:
1、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2、去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3、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因为怀孕女职工的特殊性,用人单位为防止职位损失,就会采取调岗甚至辞退的办法让女职工走,是紧急损害女职工的利益。所以,权益受损的女职工可与时采取劳动争议解决方法处置,并且必要时可以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