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是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汽车,包含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挂车等,但不包含任何在轨道上运行的汽车。
法律咨询:
我的车被他们车追尾,交警划定他们全责,然后他们车上有人轻伤,最后花了700多医药费。然后交警谈到我这里也存在无责赔偿责任1000元,这个我认同。然后目前存在一个问题:这700多元医药费是先通过我的无责赔偿走我的保险,还是应该先通过他们车的交强险走他的责任险?由于这里存在一个我是不是有出险记录的问题,还有一个跑保险走手续非常的麻烦的问题。另外:我对这个无责赔偿条约的理解是:他们有10000元的交强险人伤赔偿责任,然后我有1000的赔偿责任,这个条约事实上是增加了总的保险赔偿额度。按说应该是他的保险先报销伤者医药,不够的状况下再通过我的保险报销剩下的。不了解我的理解对否?那1000元的无责赔偿又如何说呢?当时交警说我有1000元的无责赔偿义务。我就是不了解这1000元该咋整,他们驾驶员目前需要先走我这1000元无责赔偿保险把医药费报了,不了解合理否?(话说这个无责赔偿真能折腾人啊!)
律师解答:
他们全责,应当走他们的保险索赔。你没责任无需进行任何保险,你汽车所在保险公司也没任何赔偿义务。你没责任,无需赔偿,交警忽悠你,不需要赔偿。
有关法律常识:
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约
责任免除
第十条下列损失和成本,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绝对不赔
(一)因受害人故意导致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些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辆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互联网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导致的损失与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导致的贬值、维修后因价值减少导致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