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商品损害赔偿责任要如何确定呢?医疗商品损害赔偿责任有什么?在实践中,医疗商品是指病人在就以的过程中所用的可以使病痛症状减轻的药品器械等,假如医疗商品出现了水平问题,非常或许会对病人的身体产生恶劣的影响。医疗商品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用有缺点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与血液及血液制品等医疗商品,因此导致病人人身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医疗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那样,医疗商品损害赔偿责任要如何确定呢?医疗商品损害赔偿责任有什么?
医疗商品损害责任指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违反法概念务,导致有缺点的医疗商品对受害病人导致人身损害,对产生的具备同一内容的损害赔偿各负全部责任,并因医疗机构、生产者、销售者之一承担责任而使全体责任人的责任归于消灭,并最后归属与医疗商品的生产者或者有过错的医疗机构或者销售者承担的侵权责任形态。
医疗商品损害赔偿责任的确定
(一)医疗商品须为有缺点商品《商品水平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商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商品。”根据这一规定,商品须拥有两个条件,一是经过加工、制作,未经过加工制作的自然物不是商品;二是用于销售,因而是可以进入流通范围的物,未进入流通的,也不觉得是商品。
(二)须有病人人身损害事实构成这个要件,是将医疗商品应用于病人。因为医疗商品存在缺点,导致了病人的人身损害,这种人身损害的特征是,有的损害后果在受害当时即可发现,有些则要在受害之后很久才能出现后果,尤其是医疗器械导致的损害,一般都是经过一段时间才发生。医疗商品损害责任中的人身损害事实,包含致人死亡和致人伤残。在导致人身损害的同时,一般随着精神痛苦的损害。医疗商品损害责任的人身损害事实要件中也包含精神损害,应当予以抚慰金赔偿。
(三)须有因果关系医疗商品损害责任中的因果关系,是指医疗商品的缺点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医疗商品缺点是缘由,损害事实是结果。确认医疗商品责任的因果关系,要由受害人证明,证明的内容是,损害是因为用或消费有缺点的医疗商品所致。
医疗商品损害的赔偿责任
确定医疗商品侵权责任是无过失责任,其立意是确定这种侵权责任不考察过错,无论其有没过错,只须受害人可以证明医疗商品具备缺点,即构成侵权责任。如此,受害人不必证明医疗商品生产者的过错,因而也就减轻了权利人的诉讼负担,有益于保护受害人的权利。
医疗商品损害责任适用无过失责任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并非说对医疗商品缺点的产生生产者和销售者没过错,由于医疗商品存在缺点本身就是一种过错。在现代社会对医疗商品水平的需要愈加具体、详细的状况下,假如医疗商品不符合规定的水平需要,则医疗商品的生产者就具备过错,除非是现有些科技没办法发现。
《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点,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导致病人损害的,病人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病人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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