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序履行抗辩权总是出目前双务合同中明确界概念务履行先后顺序中的合同纠纷中,要想用好我们的这一合法权益大家就应该全方位的认知这一法定权利。
1、顺序履行抗辩权的定义
顺序履行抗辩权又叫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并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后履行一方在他们履行之前或不适合履行时拒绝他们向自己提出的履行需要的权利。
2、顺序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
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这是指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两项债务应处于互为对待给付的地位。例
如,交易合同中,卖方负有出货货物的义务,买方负有出货货款的义务。
当事人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这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并且可以确定债务的先后履行顺序。履行顺序,依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按买卖习惯。
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后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债务已届履行期
假如后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债务尚未到期,在他们当事人请求履行时,后履行一方当事人可以倡导债务履行期尚未届满的抗辩。
3、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成立并行使,产生后履行一方可一时暂停履行自己债务的效力,对抗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请求,以此保护我们的期限利益、顺序利益;在先履行一方采取了弥补手段、变违约为适合履行的状况下,顺序履行抗辩权消失,后履行一方须履行其债务。可见,顺序履行抗辩权属一时的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影响后履行一方倡导违约责任。
应该基本可以知道顺序履行抗辩权有哪些用途与成效。这对大家通过这一权利维护自己利益具备尤为重要有哪些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