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在事故中受伤的,事故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为保证拿到是我们的赔偿金,受害人可以先确定赔偿的成本,一旦事故责任人未积极进行赔偿,可以去法院起诉他们准时支付相应的赔偿。并且,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可获得的赔偿一般有以下成本:
1、医疗费。一般上,实质支出多少就要赔偿多少,依据医院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然后依据病例和诊断证明等有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对于这点,可以参考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确定。在员工工有固定收入的,根据实质降低的收入计算误工费。自由职业者或者无固定收入的,根据近期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
3、护理费。进行护理的职员,有固定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没固定收入,需要依据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受害人及其陪护职员就诊或者转院治疗所产生的成本,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职员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
5、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职员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支付。
6、营养费。营养费依据受害人伤残状况参照医疗机构的建议确定。
假如受害人构成伤残的话,可以继续倡导以下赔偿:
1、残疾赔偿金。依据受害人伤残等级,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自评定伤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2、残疾辅助器具费。根据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成本标准计算。
3、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降低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赔偿标准则是根据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会先进行责任认定,确定主要责任人。假如在事故中受伤的为受害人,即可以向赔偿责任人需要赔偿。并且,倡导赔偿时,是根据以上的成本。如果是主要责任职员不愿支付,或是有的成本未支付的,必要时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