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借车出事故的状况愈加多,不少用户在出借汽车的时候都很小心,有些用户在出借汽车的时候会和他们协商约定出事故自己免责,如此的约定一般是无效的,假如用户有过错仍需要按其过错承担责任。
借车给别人时,出现以下四种状况,用户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1、借给饮酒人的用户要担责。
明知借车者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辆的疾病等依法不可以驾驶机动车辆的,还将车出借,用户应承担赔偿责任。
2、出借问题车用户要担责。
假如用户了解或应当了解机动车辆存在缺点,且缺点是导致事故发生是什么原因之一的,用户应承担赔偿责任。
3、借给无驾驶证者用户要担责。
将车借给没驾驶证的人,出事故后,用户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用户需要担责,比如,借车给别人载客出事后用户要担责。
由此可知,用户假如出借汽车时有过错,那样就对有关的交通事故承担连带责任,但并非说明双方签订免责协议就无效,通常来讲,该协议对出借方和接车坊二人具备约束力,对第三人无效。出借方可以在签订协议时,在协议中明确写明该汽车性能完好、你朋友借车时无不适合驾驶的情形,说明你在借车是没有过错,你朋友在用过程中发生事故由其全部承担赔偿责任。假如因出借车发生交通事故发生纠纷的话,涉及赔偿数额较大时,建议可以找个借车出事故专业的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