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债主去法院起诉担保人需要还款,有时会因超越诉讼时限而被驳回,由于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是有空闲限制的。假如债主在限定时间内没需要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是有空闲限制的,债权逾期未需要履行后果紧急
债主需要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是有空闲限制的,不是债主想什么时间需要履行都可以,逾期未需要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法院将不再保护,债主将没办法通过法院诉讼的方法向担保人追偿。
所以债主需要注意以下时间,在合同约定或法定的担保期间内需要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1、合同有约定担保期间的,应在约定的期间内向担保人提出需要。
但应该注意以下两点:
(1)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间的,视为双方无约定,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比如甲在2016年10月20日借钱给乙,约定乙在两年后还钱,同时丙作保,约定在2017年12月31号首要条件供担保。这个时候丙提供担保的时间显然早于乙还钱的时间,应视双方未约定担保期间,甲可以在两年后,即2018年10月20日起的六个月内需要丙履行担保责任。
(2)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2、若担保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
3、假如合同约定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实行仍不可以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或前述六个月内债主未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因此,当遇见债务人不还钱,担保人又不想履行担保责任的状况时,可以先和担保人协商处置,若担保人无意履行担保责任的,大家建议最妥当的做法就是委托专业担保合同律师帮助追偿,防止因错过时间而不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追偿的状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