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行业等行业中,诸如游戏开发项目,工程技术开发项目等技术项目,都是有风险的,特别是新技术开发项目,风险更大。风险一旦出现,总是就致将使技术开发失败,技术合同没办法履行,给合作双方导致损失。这个时候势必会涉及追究致使技术项目不可以进行的人的责任,然而技术项目的技术职员一般都不承担技术项目风险,也不会承担技术项目失败的责任,那该向哪个追债呢?
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处置
每个技术项目在拓展前,每个合作方都会经过重重磋商,然后签订严谨的技术项目合同的,其中都会涉及风险责任、失败责任、违约责任等条约。当技术项目不可以实行时,可以参考合同约定处置,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如因委托人违反约定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的,可起诉索偿。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风险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可以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约或者买卖习惯确定,仍不可以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合理分担。
若当事人对各自承担的责任存在争议的,可以采集证据资料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确定各方最后该承担什么责任。
技术项目不可以实行时,未准时止损的要担责
在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发现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状况时,应当准时公告另一方并采取手段降低损失。
合同法明确规定,这是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假如当事人发现技术项目不可以实行或存在不可以实行风险,未能准时公告他们当事人,也未能准时采取手段,预防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实践中,在技术项目不可以继续实行时,一般双方都能协商解决的,由于技术项目的风险双方事前都能有相应的约定。双方不可以协商解决纠纷的,一般是由于双方没在合同中进行约定或约定不清楚时,才会出现此种状况。如果遭遇见此类状况的,大家建议最妥当的是委托专业的合同纠纷律师帮助处置,由专业律师进行调解或法院诉讼的方法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