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执法职员手持逮捕证说跟大家走一趟的时候,你大概是被依法刑事拘留了。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剥夺自由的强制手段,并不意味着你会被判刑。犯罪行为人最后的判刑结果应该由法院判决之后才能了解。
第一大家要了解刑事拘留的时间规定。
总的来讲,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越37天。拘留后,应当立马上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能超越24小时。
除有碍侦查或者没办法公告的情形以外,在24小时以内,要公告被拘留人的家属。一般拘留的时间是14天,包含检察院核准逮捕的7天在内;延长期限拘留期最长是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逮捕的期限是7天。
然后,你要了解刑事拘留后大致的法律后果。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察后,依据案件状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处置:
1、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无需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察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察起诉;
3、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4、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案件。需要行政处置的,依法予以处置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情节显著轻微、风险不大,不觉得是犯罪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根据刑法告诉才处置的犯罪,没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这里要特别注意解除刑事拘留时的几个问题。
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缘由。
2、对具备以下情形的,还应该撤销案件,而不可以以放代撤。
情节显著轻微、风险不大,不觉得是犯罪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根据刑法告诉才处置的犯罪,没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3、对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公安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需要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手段。
刑事拘留并不以为着被判了刑,只不过对涉嫌犯罪的行为人短期的限制了自由。在现实日常,假如遇见了这种情况,先不要慌,有需要的可以请律师,由于这时行为人不能探视,只能由律师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