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二手房的时候,不少的买卖习惯是先拿钱再交房,但有的二手房子主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在拿了房款之后就玩失踪,或是由于其他缘由一直见不到人。目前用户已经给了钱,但却一直拿不到房,损害用户利益。
事实上,要遇见这样的情况的,用户已经给了钱,目前卖家不交房,其实需要依据房子过户的实质状况决定:
1、假如购房方办理了过户流程,合法拥有房子产权,那样找不到屋主时,在合理期限后,可以先搬进房子。但,应该注意保存屋主的财物。最稳妥的方法是请公证人进行财产公证,防止更多纠纷。
2、如果房子还没有过户的,购房方可以采集有关证据通过法院起诉,需要继续履行购房合同,限时交房并赔偿损失。届时法院判决胜诉后,可考虑结合法院判决书进行前述行为。
另外,除去可以通过上面的办法获得房子以外,你和二手房子主之前签的合同也有违约的有关约定,目前他们已经违约了,只须别人回来了,你还可以有下面的需要:
1、出卖人不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出货标的物义务的,买受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条约,需要其承担未根据约按期限出货标的物的违约责任。
2、对于逾期未交房的违约责任没约定或约定不清楚的,可以根据买卖习惯或买受人实质导致的损失合理确定。
最后,在已经出货房款之后,二手房子主逾期不出货房屋,就是一种违约行为。只须他出现了,用户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请求违约金,如果他不愿给的,假如违约金够多,建议在必要的时候最好找个专业律师介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