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二手房后,卖方不守约定办理过户,或是不按约定腾出房屋,甚至卖方不迁出户口都将直接影响买方的利益。其实,大部分人买了房屋后,为便捷未来的生活,会将户口迁到新房。假如卖方一直不迁出,由于一处住所对应一个户口,买方就会担忧自己迁户口时会遭到限制。
实质中,交易二手房时,对房子产权过户、户口迁移等问题,一般是在签订二手房交易时即被确定,所以,卖方不按约定迁户口,买方可以优先根据二手房交易合同约定。
具体而言,买方可以采取以下的处置办法:
1、二手房交易合同已做好约定的,按该约定进行处置。
2、二手房交易合同中并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但卖方卖的房不是唯一性住房,简单地说,就是卖方只有该套房,或者虽然是其唯一性住房,但有亲属好友或单位想同意其户口的,那样买方即可需要其或当地派出所帮助将户口迁走。
并且,买方可以直接找卖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至法院起诉,需要卖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不过,去法院起诉之后,买方只能倡导损失赔偿,没办法坚持卖方迁移户口的倡导,而法院也会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由于户口迁移问题是行政管理问题,不是民事案件受理范围,法院无权对此作出判决。
3、假如房主确实没办法迁走合同的,即卖方只有该套房且无其他住处,买方也可以办理房子户口入住,原房主的户口继续留在房子处并不影响买方办理户口及正常用。
而且,假如买方请求了派出所帮助的,派出所也没办法强制将卖方户口迁移。
最后,在二手房交易合同中,有的人会注意先做定好卖方准时迁出户口的约定,但有的人没注意到这点的,可能就不会做相应约定。不过,一旦双方协商或是向法院起诉时,未能确定违约金的,并且损失也较多的,那样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