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经济的进步,生活质量的提升,在离婚时约定的孩子的抚养费已经缩水,那样应该怎么样需要增加孩子的抚养费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知道。
1、关于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问题
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结婚以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成本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孩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没有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爸爸妈妈任何一方提出超越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需要。”
爸爸妈妈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爸爸妈妈离婚而消除,离结婚以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孩子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质需要,爸爸妈妈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质生活质量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率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率可适合提升,但一般不能超越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率确定。有特殊状况的,可适合提升或减少上述比率。
不直接抚育子女的一方应给付抚育费的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抚育费的给付方法:应按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给付至子女18周岁为止。
2、需要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什么?
需要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什么?国内《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孩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没有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爸爸妈妈任何一方提出超越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置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建议》第18条规定:子女需要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保持当地实质生活质量的;
因子女患病、上学,实质需要已超越原定数额的;
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也就是说,伴随时间的推移,原先确定的孩子抚养费的首要条件条件或许会发生非常大变化,如物价上涨,生活、学费收取标准提升,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料之外伤害,与爸爸妈妈经济能力改变等,都可能致使子女所需实质成本的增加。在这时,能否需要增加孩子抚养费,就能会依据以上情形来判断了。
3、如何需要增加孩子抚养费呢?
如何需要增加孩子抚养费呢?依据以上剖析,法律上是支持在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或子女发生困难时,可以需要增加孩子抚养费。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当初离婚协议对子女孩活费和教育费的安排,并没有妨碍需要增加孩子抚养费的请求;对于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同样没有没有妨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或子女在必要时向任何一方提出超越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需要。爸爸妈妈双方对于增加抚养费的请求,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增加孩子抚养费申请实在是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不能已的选择。这个可以参考夫妻离婚时,离婚协议书、法院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的孩子抚养费给付条约协商,或者另行提起离婚需要增加孩子抚养费的诉讼。
总之,需要增加孩子抚养费所涉及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日常,还是会存在如此那样的问题,譬如被需要增加孩子抚养费义务的履行,或者强制实行不可以等,假如夫妻中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确实存在很难完全给付孩子抚养费的状况,那样,为了使法律与实质生活符合,需要增加孩子抚养费的请求在得到法院支持的同时,当事人也应该在适合的时候寻求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帮助,如此需要增加孩子抚养费会相对简单、容易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