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建筑工程行业中,建筑工程层层分包、层层“剥削”的现象数见不鲜。当工人受伤的时候,实质施工人、分包人、总承包人却又纷纷推卸责任,不想赔偿工人的损失,以致受伤工人没办法准时索偿。这样的情况下,受伤工人该找哪个索偿、该如何索偿,总是决定着能否准时拿到相应赔偿的成本。
工人受伤忙可向哪个索偿
在建筑工程实质施工中,工人会因意料之外、操作不规范等缘由而受伤亡,这样的情况下,受伤工人及其亲属可以参考实质状况向实质施工人、分包人、发包人追讨相应的损失。
1、工人受伤,可以直接找实质施工人索偿。工人参加建筑工程施工,一般是受包工头、小建筑公司等实质施工人雇佣,在无重大过失或有意的状况下受伤的,实质施工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实质施工人不赔偿或无力赔偿的,受伤工人还可以找分包人、总承包人、发包人索取相应的赔偿。
尽管工人与上述职员或公司没有直接雇佣关系,但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了解或者应当了解同意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样来看,在层层分包中,工人受伤的,不但可以找实质施工人索赔,还可以找建筑工程的分包人、总承包人及发包人索偿。
至于实践中,受伤工人该找哪个索偿应结合实质状况而定,不一而足,如包工头无力赔偿或已跑路的,受伤工人可以找有赔偿能力的承包公司、建设单位协商索赔,没有哪个先哪个后的问题。简而言之,就是哪个有钱哪个赔偿。如果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建筑工程律师帮助索偿,通过法律渠道争取最大的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