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的时候约好了利息,约好了还钱日期,但有的借款人到了时间并不肯定就能还上钱,虽然不至于不还钱,可到底还是会拖一时半会。逾期的欠款由于之前就约定利息,此时出借人由于没准时拿不回我们的钱,相应地那就会损失一笔利息。
实质中,在借钱的时候对利息约定不同,那样对逾期利息的处置也不相同,具体如下:
1、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借款期限、借款期间的利息及逾期借款利息有约定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应从其约定。
按规定,民间借款符合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不高于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就应根据其约定的利率计算。
2、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只对借款期间的利息作了约定,对逾期借款利息没约定。
这样的情况,由于法律上没统一的规定,因此实质中也存在不一样的处置方法,具体如下:
(1)有的地方的法院会需要出借人参照约定的利率有关规定约定利率再上浮30%-50%的利率,向借款人需要支付逾期利息,但均以不超出四倍利率为限。
(2)有的地方的法院则觉得可在借款期间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0%倡导逾期利息,但上浮后不能超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相同种类贷款利率的4倍。
3、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既未对借款期间的利息作出约定,也未对逾期借款利息作出约定,此类合同多见于民间借款。
又分为两类型型:一类是按期的无息借款,一类是不按期的无息借款。
按期的无息借款,贷款人则需要借款人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按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不按期的无息借款,贷款人则从向借款人催讨借款或从起诉之间起需要按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最后,不管当事人间对利息是如何约定的,由于实践中各地的法院对其做法不相同,假如逾期的钱款较多,而逾期时间又较长的,建议最好就是找个专业的律师代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