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办理了房子抵押的人都了解,只须房屋被抵押了,除去可以正常居住,或者租房收益这种,就不可以搞出售这种。但目前的房,房价都是蹭蹭地涨,于是有的人为了可以拿到更多的贷款,想要再把房屋拿去抵押,如此就会变成重复抵押。
一般上,将房地产拿去抵押之后,在没经过债权人赞同,也就是所谓的房子抵押权人赞同,那样抵押人也就不可以将房屋拿去埋。但,这里是限制出卖房屋,不是限制在抵押。
把一个房子拿去重复抵押的不是违法行为,只须房子价值高于要抵的款项即可。在已经做了抵押之后又抵押时,如房子价值不如所抵押的款项高,则超越部分视为没抵押。如果房子价值不如所抵押的款项时,债权人就应该注意受偿的顺序了。
除去在被抵押了一回的房地产上可以在做抵押,根据法律上明确的规定,房地产抵押人在办理抵押之后,还享有以下几个权利:
1、房子抵押人对抵押的房子享有所有权,并有权获得抵押房子的各种收益;
2、房子抵押人对抵押房子享有处分权,但若想出售抵押房子,须事先征得房子抵押权人赞同;
3、可以对抵押房子多次出抵,但须保证数个房子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总额不大于抵押房子的价值;
4、可以将抵押房子出租。
房子重复抵押之后,还要带上抵押担保合同去办登记手续,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的,需要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用权证》、《房子所有权证》或《房产权证》,共有房子的,还需要提交《房子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赞同抵押的书面证明;
5、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决议》和办理抵押登记的《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和证明;
6、抵押房产价值的《评估报告》或《抵押物折价协议书》;
7、登记机关需要的其他文件。
当然,如果有地方有不一样的规定的,建议抵押人将房屋做重复抵押之后,想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可以找个专业的律师咨询。当然,对于被抵押了之后的房屋还能否在抵押,房子的剩余价值还足不足够在重复抵押有疑虑的,也建议可以找个专业的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