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相应的国家员工不履行相应职务导致国家追受重大损失的罪行。本罪主要在于保护动植物与大家的安全。刑法专门规定相应条文来规范这一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罚规定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员工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导致紧急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职员紧急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职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导致紧急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职员紧急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