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除去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形以外,不少是为了逃债、不支付职员薪资,而有意无意地不参加工商企业年检,从而致使的。一旦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后,股东不清算而直接以公司没有为由,不再支付薪资、偿还债务。事实上,如果遭遇此类状况的,无论是公司职员还是债权人,都可以到法院起诉公司及公司股东,通过法律渠道追偿的。
依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公司违法吊销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获得公司登记,情节紧急的;
2、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不真实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方法,获得公司登记,情节紧急的;
3、公司创建后无正当理由超越6个月未开始营业的,或者开始营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4、公司破产、解散清算结束后,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
5、股份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后,不在规按期限内发布通知或者发布的通知内容与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不同,情节紧急的;
6、公司不按规定同意年度检查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罚款,并限时同意年度检验,逾期仍不同意年度检验的;
7、仿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售营业执照,情节紧急的;
8、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情节紧急的。
当公司违法被吊销时,利害关系人仍可以起诉公司,甚至同时起诉公司股东追责索偿:
依据《公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讼地位怎么样确定的复函》等规定,当公司被工商业机会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后,应该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我们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故与该公司有利害关系的人,仍可以起诉该公司追责索偿的。
同时,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股东要履行清算义务,如果公司不履行、怠于履行或履行存在重大缺陷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起诉公司股东追偿的。
当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利害关系人如职员、债权人等,依旧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追责索偿的。如果在采集证据资料、法院诉讼等方面存在疑虑困难的,可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帮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