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进行股权回收得最后目的,都是为了企业的进步,但在股权回收时,没注意审察目的企业的财务情况,如是不是充实出资、有无债务纠纷等,不然就极易埋下后患,产生财务问题,届时不但无益公司进步,还惹上官司,以致得不偿失。
股权回收时要审察目的企业的财务情况
一般情况下,在进行股权回收时,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尽到审察目的企业的财务情况:
1、做好尽职调查工作。
在回收一间公司前,最好就是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如专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对目的企业的财务情况进行尽职调查,通过目的企业的异常买卖、资产水平、产权所属等事情的调查,出具专业的法律建议书、财务建议书,以此作为要紧参考。
2、对拟回收行业要知道一些。
就公司本身而言,应当对目的公司所在行业知道一些,最好组建专门的调查小组,与专业的中介机构一同进行调查,实质把握目的企业的财务状况。
3、留神被回收企业未履行完毕合同。
在对被回收企业进行尽职调查过程中,被回收企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要认真审察,不少回收纠纷都是由这类合同引起的,这类合同要引起回收企业的高度看重。若发现有未履行完毕合同有问题的,准时作出处置决定,终止回收或变更回收决定。
4、签署缜密的股权回收合同。
在签署股权回收合同时,对于尽职调查过程中间没办法解决的是被回收企业存在的问题,必须要在合同中注明责任和权利,防止粗心签署,形成回收风险。在股权回收合同中,要对移交内容和事情做出详细约定,以便移交时双方遵照实行。
5、办理严格的资产、产权移交手续。
因为股权回收业务的复杂性,从尽职调查完毕到实质办理资产产权移交手续,总是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在这个期间,被回收企业仍然经营和管理企业。为了防范回收风险,确保被回收企业资产完整的移交给回收企业,回收企业要对此期间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就的变化状况进行审计,然后在此基础上,根据回收合同的约定,办理资产产权移交手续。
一般只须公司在进行股权回收时,可以主要上述几个问题的,都可以大幅度减少回收的财务风险,尽量保障己方利益。如果已经出现财物问题的,如目的公司存在抽逃出资、隐瞒债务等问题的,若没办法协商处置的,建议准时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到法院提起诉讼,积极通过法律渠道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