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间公司筹备借壳上市的时候,都会考虑壳企业的债务问题,有人觉得需要承担壳企业的债务,也有人觉得可以不承担壳企业的债务。事实上,在借壳上市处置壳公司债务问题时,出现截然相反的建议,是可以理解的。由于借壳上市,需无需承担壳公司债务,主如果拟上市公司,壳公司及其债权人当协商决定的事情。
是不是承担债务,要依据借壳上市的实质状况而定
借壳上市,实质就是一间公司回收一间已上市公司,通过企业重组的方法达成公司上市的目的。这种涉及回收企业的状况,势必要对被回收的上市企业的债务进行处置,因而,需要拟上市公司,壳公司及其债权人三方进行协商确定处置策略。
这个时候拟上市公司是不是需要承担壳企业的债务,主要存在以下两种状况:
1、公司要承担债务。
从原则来讲,借壳方通过获得壳企业的控股权来达成借壳上市的,应当承担壳企业的债务,即债权人可以需要借壳方承当清偿债务的责任。假如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到法院诉讼解决纠纷。
2、公司无需承担债务。
现在,在处置公司债务时,债务伴随公司资产走是一重大原则。也就是说,假如壳公司已经实行了不好的资产剥离,通过合法方法将债务剔除或将资产剥离的,借壳方在借壳上市后,可以不承担壳企业的债务。
比如壳公司A通过合法剥离资产的方法,另立了新公司C,那样A企业的债务应该由C承担,而与借壳方B公司无关。这个时候借壳方B公司,实质只不过回收了A企业的上市资格,从而达到上市的目的而已。
因此,借壳上市到底需不要承担壳企业的债务,完全看当事人之间的决议,可承担,也可以不承担。只不过此类债务纠纷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极易出现壳公司隐瞒债务、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等问题,最好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全程帮助,做好尽职调查工作,防止因陷入债务纠纷的泥潭,以致惨遭损失,还拖延上市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