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毁别人财物,照价赔偿。这个道理每人都懂,但重点是这个“价”到底是多少,哪个来定这个问题总是是双方很难达成一致的问题。此时可以找当地物价局或者鉴别机构定损,如不服的可通过诉讼来解决赔偿问题。
委托人对价格鉴证机构出具的《价格认证书》有异议的,可以向原认证机构需要补充认证或者重新认证。委托人仍然有异议时,可以委托上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重新认证。
解决损害赔偿金额时假如通过协商处置不了,经过有关部门定价也不可以使双方认可的话,此时建议可以通过诉讼的方法来处置。
可以起诉到法院,起诉胜诉后,法院会断定他们应赔偿损失费,假如他们还不支付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实行。
法院在实行时,可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被实行人的财产,也可以对被实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实行人名单等实行手段。当事人对于怎么样借助法律维权不熟知的话建议最好可以找一个财产损害赔偿标准专业的律师介入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