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安全事故后,有关单位负责人是需要准时上报的,假如没准时上报,需要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妨碍、干预事故调查工作的;
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别人作伪证的。
因此可知,未准时上报安全事故是是违法行为,那样具领会遭到什么样的处罚就需要依据情节而定。
通常来讲,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紧急”:
致使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推行以下行为之一,导致不可以准时有效拓展事故抢救的:
1、决定不报、谎报事故状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职员不报、谎报事故状况的;
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辞职守或者逃匿的;
3、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职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职员的;
4、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与其他证据的;
其他紧急的情节。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特别紧急”:
致使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
使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法阻止别人报告事故状况致使事故后果扩大的;
其他特别紧急的情节。
所以当你遇见类似的事故,有关负责单位未准时上报时,为了维权建议可以到有关部门举报投诉,假如投诉无门,建议可以找个未准时上报事故专业的律师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