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价值愈加大,有的人为谋利益,就会抢注别人商标。一旦商标被抢注了,如果最后还成功了的,那样原先的商标用人要想再继续用,就怕会侵害别人的权利,甚至担忧会被控告。
事实上,即便没先将商标注册了,但假如这个商标有先用的人,那样,在他们抢注之后,依旧可以在合理范围内用商标。
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其他人已经在同一种产品或者类似产品上在商标注册人之前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肯定影响的商标的,那样,下面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就没权利禁止该用人在原用范围内继续用该商标,但这种时候他可以需要没注册的一方附加适合不同标识。
在商标被别人抢注之后,虽然还是可以继续用商标,但这样的情况容易产生纠纷,因此,建议当事人要准时注册商标或咨询专业律师防止法律风险。
当然了,商标被别人抢注,若是恶意的,建议可以积极采取法律方法维护我们的权益。根据法律上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就是典型的恶意抢注商标。
1、复制、摹仿、翻译别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
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
3、抢注别人在先用并有肯定影响的商标;
4、其它以不正当方法抢注别人商标的行为。
另外,实践中即使别人有上面几种行为,但并不可以立马判断出他们到底算不算是恶意抢注,这就需要看看他是否有以下几种行为:
1、抢注人在商标注册成功后是不是自己用,即用在我们的商品上,这种商品是不是和被抢注人的商品属相同种类或近似商品;
2、抢注人是不是对被抢注人高价出售或高价许可用该商标;
3、所谓的抢注有没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
通过上面什么时间的剖析之后,一旦发现“抢注”申请人注册商标,主要不是自己用,甚至说自己并没商品,而是在之后高价出售或向被抢注人提出赔偿请求,那就能准确认定他的目的就是通过恶意抢注别人商标,来牟取不正当利益。
最后,在确定他们的抢注行为事实上就是恶意抢注的,建议最好找个专业的常识产权律师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