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购物的时候,尤其是一些大宗产品,想要买其他配件的时候,有的企业就会需要买家到指定的企业购买。但,由于到指定购物地方购物,不可以货比三家的状况下,比较容易买到质次价高的产品。而有的被指定的企业就借助指定的优势,销售质次价高的产品,侵害买家的利益。
指定买家购买特定企业的产品,是强制买卖。根据规定,强制买卖一般为具备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如通讯、公共交通、电力、自来水等公用企业推行的一种不正当角逐行为。
另外,实质中,公用企业根据政府的指定从事独占地位的行业,其他经营者没办法与其公开角逐。但这类企业假如借助法律赋予的特殊地位,限定别人购买指定经营者的产品则是强制买卖的违法行为。除此之外还有强迫别人与自己买卖,强迫别人不可以跟自己角逐对手买卖,强制用户、买家购买其或其拟定经营者提供的非必须的产品及配件,对不接收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买家拒绝、中断或消减提供有关产品、或者滥收成本等等。
如果被认定为强制买卖的,需要承担以下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
被认定是强制买卖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对行为人处罚款和没收非法所得的行政制裁。依据《反不正当角逐法》和《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角逐行为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强制买卖要同意的罚款的数额可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另外,在强制买卖中,被指定的经营者如果销售质次价高或滥收成本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会没收其非法所得,并且可以参考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民事责任
对于强制买卖行为的侵权民事责任主如果损害赔偿责任。在进行赔偿的时候第一要确定强制买卖行为所直接引起的损害后果,以此为依据,最后确定赔偿责任的范围。
而被指定的经营者销售质次价高或滥收成本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会没收其非法所得,并依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如果企业对罚款不服,感觉罚的太重的,建议可以找个律师咨询,并通过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