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的行政机关为了保护自己区域的产品交易,就限制其他外来产品进到我们的区域,就是所谓的行政垄断限制产品在区域间自由流通。实质中,你要碰到有行政机关限制你的产品进到他管辖的区域,其实有的是有地方政策的,并不都是说他是什么行政垄断。
其实,一般行政垄断的行为方法主要包含如下几种:
1、区域封锁,就是不给你进去。
2、强制买卖,进去之后强制你的货如何卖。
3、强制经营者推行风险角逐的垄断行为。
4、拟定含有限制角逐内容的行政法规、行政命令等。
不过,按规定,所谓的行政垄断主要包含下面的几种具体情形:
1、对外地产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怎么收费,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
2、对外地产品规定与当地相同种类产品不一样的技术需要、检验标准,或者对外地产品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歧视性技术手段,限制外地产品进入当地市场;
3、采取专门针对外地产品的行政许可,限制外地产品进入当地市场;
4、设置关卡或者采取其他方法,妨碍外地产品进入或者当地产品运出;
5、妨碍产品在区域之间自由流通的其他行为。
这类所有些行为,总的来讲就是给你双标。
所以,你可以依据上面的几种行为,确定自己被限制进到一个地方进行产品贸易,属不是是行政机关的垄断行为,要确定是行政机关的垄断行为。那样,你可以选择去监督检查部门反映,那样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产品或者滥收成本的,监督检查部门就会没收其违法所得,依据具体情节将遭到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最后,由于行政垄断行为一般比较难判断,假如你不敢确信他们属不是的,那样建议你最好就找个专业的律师咨询下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