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期限是十五天还是三十天
举证期限假如有法院指按期限,指定的期限不能少于30日。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同。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能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公告书和应诉公告书的次日起计算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含: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缘由没办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没办法提供的证据。
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含: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察觉得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无需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缘由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致使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
假如你或者家人、亲友的状况比较复杂,需要法律服务,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