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企业”是指从事商品生产、流通或服务性活动等实行经济核算的经济单位,包含各种所有制种类的企业,如工厂、农场、公司等。
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打造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根据本法实行。
本条劳动者的适用范围,包含三个方面: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职员;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职员;
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打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排除去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规范的事业组织和社会的员工,与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
通过上文的详细介绍,大伙一定已经了解劳动法的专有管辖了。在工作中假如大家真的不小心发生了意料之外,那样大家绝对不能忍气吞声,必须要与用人单位进行适当的交涉来争取我们的合法利益,假如两方不可以建议一致的话,建议大伙使用方法律的武器来保障我们的权益。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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