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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常识产权被侵害可以需要精神损害赔偿吗?

www.lpsrmw.com 2024-07-03 法律综合

互联网时尚的今天,侵权行为也在不断增多。其中互联网常识产权侵权是较为容易见到的一种,一般被侵权人可以需要侵权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至于赔偿方面一般可以参考实质损失来索赔,精神损害赔偿的话,常识产权侵权一般是不获赔的。

第一要看精神损害赔偿范围,通常来讲,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状况如下:

1、侵害别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名字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别人导致精神损害的;

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导致精神损害的;

3、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借助、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导致精神损害的;

4、灭失或毁损别人具备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导致精神损害。

互联网常识产权侵权行为一般是对著作权、信息传播权的侵权,不服精神损害赔偿的获赔适用范围,所以不能需要侵权者赔偿精神损害。

但作为常识产权权利人假如在互联网上遭遇常识产权侵权,可以需要他们承担损失赔偿,一般情况下,大家建议可以双方协商解决,赔偿的数额可依据具体的损失或者他们获利状况来索赔,如协商无果建议可以找个自媒体版权侵权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

Tags: 网络维权 网络侵权 自媒体版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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