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拥有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企业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初次出资额不能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能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创建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三)股东一同拟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字,打造符合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洛阳律师赵*武电话1380388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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