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不只包含民法典本身,而且包含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其他法律规范。民法关于亲属继承的规定,国际私法关于国与国之间有关结婚及继承冲突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与其他政法部门关于婚姻家庭方面的公告和批复等,都是是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规范。除此之外,户籍法、国籍法、计划生育法和行政法规中有关婚姻家庭方面的规定,亦应是民法典的范围。如结婚、离婚、赡养、扶养、抚养、收留、亲属等人身关系,与由人身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关系,调整这类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政策条例,都称为民法典。因此,有的学者把这类法律规范的总和,称为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典。
民法典调整的对象,既包含婚姻关系,也包含家庭关系。它主要调整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第二调整由人身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关系。简言之,民法典是调整婚姻关系和家庭成员间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所以,大家在学习民法典时,不只要学习作为婚姻家庭关系基本准则的民法典,而且还需要学习其他有关婚姻家庭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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