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是司法实践中容易见到的现象,也是极易产生纠纷的源头。不少人对于什么是医疗事故还知之甚少,所有在医疗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都是医疗事故吗?假如不是,那样不是医疗事故的情形,有什么?本文整理了有关的内容,为你提供肯定的参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是医疗事故:
在紧急状况下为抢救垂危病人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手段导致不好的后果的;
在医疗活动中因为病人病情异常或者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料之外的;
在现有医学科技条件下,发生没办法预料或者不可以防范的不好的后果的;
无过错输血感染导致不好的后果的;
因患方缘由延误诊疗致使不好的后果的;
因不可抗力导致不好的后果的。不是医疗事故的情形,有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原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医疗事故等级;
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病人原有疾病情况之间的关系。
医疗事故赔偿,根据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医疗费:根据医疗事故对病人导致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成本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含原发病医疗成本。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根据基本医疗成本支付。
误工费:病人有固定收入的,根据本人因误工降低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薪资3倍以上的,根据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薪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员工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陪护费:病人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薪资计算。
残疾生活补助费:依据伤残等级,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60周岁以上的,低于15年;70周岁以上的,低于5年。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根据普及型器具的成本计算。
丧葬费: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被扶养生活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质扶养且没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根据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 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低于15年;70周岁以上的,低于5年。
交通费:根据病人实质必需的交通成本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员工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导致病人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低于6年;导致病人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低于3年。
因此,并非所有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都叫做医疗事故,以上内容就并不是这个范围。本文由律图我们为你整理提供,欢迎参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