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保险事故后,因事忙、投保人家人不了解保险存在等现实缘由,不少被保人或受益人会错过申请理赔时间。假如你相信了坊间流传“保单过期作废”的说法,没亲自学考试证的话,那就会可能真的错过了需要保险公司理赔的时间。
人身保险理赔有时时间限制
按保险法规定,保险的险种不同,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理赔的时限,也是不一样的:
1、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需要保险公司理赔的,应该自其了解保险事故之日起两年提出理赔需要,逾期没向保险公司需要赔偿的,索赔权利消灭,保险公司可以不再理赔。
2、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需要保险公司理赔的,应该自其了解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提出理赔需要,逾期未提出理赔需要的,索赔权利消灭,保险公司可以不再理赔。
只不过现实日常,影响认定理赔时间起止点的原因不少,不可以机械地适用上述规定的时间,来确定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是不是过了理赔时间。
比如用户购买了商业三者险,当发生交通事故后,用户与受害人就赔偿事宜协商了3年才最后确定下来的,其向保险公司理赔的时间,应该从赔偿金额最后确定时的日期起计算满2年,保险公司不可以以事故发生后超越2年未申请理赔为由而拒赔的。
当然了,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最好准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防止发生非必须的纠纷。假如因种种缘由未能准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而保险公司以错过保险理赔时间为由拒赔的,你如果不认可,可咨询专业律师的建议后,再决定是不是到法院起诉索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