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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谈恋爱可以吗?

www.tcdbbw.com 2024-07-19 婚姻家庭

段某是一名25岁的男年轻人,家住山西某市郊区。2001年,段某与女年轻人吴某打造了恋爱关系。2002年初,女方吴某感到她与段某之间性情不和,便提出与段某中断恋爱关系。段某坚决不同意,并以种种方法威胁恫吓吴某,他把点燃的雷管扔到吴某家的院内。吴某仍不同意和好。段某仍然不死心,一天晚上,段某乘吴某的爸爸妈妈外出之扭,闯入吴某家里,将吴某捆绑起来,扛回自家,需要她答应和自己继续恋爱,并且结婚,吴某坚决不同意。之后,段某用暴力奸污了吴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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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结婚需要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体现。本案例中,女年轻人吴某由于感到与段某性情不适合,中断恋爱关系,这是吴某的权利,她有权作出暂停恋爱的决定。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还规定:“……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预。”段某一味纠缠吴某,并把雷管扔到吴某家院内相威胁,这是在进行强迫,违背了当事人吴某的意愿,是对婚姻自由原则的违反。更为紧急的是,段某捆绑吴某,以暴力强奸吴某,不止是对婚姻自由的践踏和破坏,而且构成了强奸罪行,触有刑法,应当遭到刑罚处罚。

专家释惑

本案例中,男年轻人段某的行为既违反了民法典的婚姻自由原则,又是一种犯罪行为。因此知道什么是婚姻自由,这一点非常重要。

Tags: 婚姻家庭 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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