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犯罪被处徒刑或者死刑的人是不是还有继承权?
1、有继承权。
2、公民因犯罪被判处徒刑或死刑,会在肯定期限内或永久地被剥夺人身自由甚至会被剥夺生命,有些还会被剥夺政治权利。但作为民事权利的继承权是不可以被剥夺的,由于这种民事权利的存在是以公民的存活为依据的。
3、被判处徒刑但没丧失继承权的人,可由其代理人(如亲属、朋友、原工作单位)代其行使继承权,为其获得并保管遗产,待其刑满后再将遗产交还他。
4、被判处死刑但没丧失继承权的人,如死刑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已被实行,其应得的遗产可按代位继承的规定处置,由其子女或其他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2、继承权达成的首要条件条件
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
2、继承权人没丧失继承权;
3、继承权达成的内容是合法的,没侵害国家、集体或者别人的合法利益。
3、继承权的主体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爸爸妈妈、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根据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爸爸妈妈;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爸爸妈妈,包含生爸爸妈妈、养爸爸妈妈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爸爸妈妈。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含同爸爸妈妈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根据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实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根据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生活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