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快的采集和保存有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采集证据的最好机会。假如时间过长,没准时保存有关证据,就可能致使证据的灭失,这对于事后的权益的保护和救济都非常不利。王主任从我们的工作当中可以总结出如下的什么时间供大伙参考:
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或许会被别的人员目睹到,譬如说小区的保安,譬如说我们的爸爸妈妈或者是家里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假如这类人过去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样可以尽量早的和他们做一些交流工作,或者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法向证人进行取证。
2、假如家庭暴力发生后,过去报过警,那样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一般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置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一般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3、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假如受害人受伤了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别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别,同时受害者需要准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样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与病例。这类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含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4、假如受害人过去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过去对该事做过处置,并且找他们进行过调解工作,那样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过去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5、假如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6、假如受害人过去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样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的办法。
7、假如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样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情时,他们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不承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8、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假如他们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如此的文书,保证将来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类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9、被他们殴打后假如拍摄过有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证据。
当然上述所有些证据列项只不过对一般情况而言,每一块家庭暴力都有它的不一样的具体状况。建议受害者在发生这种情况后,准时的向法律专业人士譬如说警察、律师等等进行咨询,看应当调取哪种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