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规定可以退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我们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只须进步商出现上述情形,如交房紧急逾期或水平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购房合同中规定的解约条件,买家就能依法解除购房合同。
买房人与银行的借贷是独立的需要提醒买家的是,买房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是独立于房子交易关系以外的,所以,解除购房合同并不同时解除贷款合同。也就是说,买家虽然不买房了,但由于其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笔借款是必须要还的。
进步商应将购房款返还买家
如何还呢?第一,因为购房合同被解除,进步商应当将所有购房款项返还买家。然后,买家应依据《贷款通则》第32条第5款“借款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的规定,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偿还全部贷款后,借款合同终止。
事实上,这种还款办法在实践中还非常难操作。由于买家所购房子已经向银行抵押。假如买家拿到这笔钱后不还银行,银行只能行使抵押权,拍卖或变卖有关房子。
但此时房子已不归买家所有,处置该房子就损害了进步商的利益。所以,只能由进步商将应退购房款中是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是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
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方法》第30条规定: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另外,退房者也别忘了终止房子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