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屋的手续如何办理呢?租房要经过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房合同;携带有关资料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房产管理部门审察合格后颁发《房子出租证》等步骤。下面,就为大伙详细介绍租房手续,期望可以帮助到各位。
1、租房手续步骤
1.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2.出租双方应当在祖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文件:
a.书面出租合同。
b.房子所有权证书。出租共有房子,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赞同出租的证明,出租已设定抵押的房子的,须提交抵押权人赞同出租的证明。
c.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d.经办人的证明文件。房子代管人出租产权人委托代管的房子,须提交房子产权人明确授权其有出租房子权限的委托书和代管人的合法证件;
e.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外地职员承租本市房子需提交户籍地证明其身份。外出事情的证明;有的性质房子的出租需提供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机关、部队和企事业单位祖用城市私房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批准。
3.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察合格后颁发《房子出租证》。
2、签订租房合同需要注意的事情
承租方应注意的事情:
1、查询出租人的房地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审核出租人的《房子出租证》;
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括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和物业管理费由哪个承担;
4、需要出租人在房子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和其它成本;
5、付款方法。
出租方应注意:
1、查询身份证明,外省市职员在当地居住是不是有合法居住证明;
2、承租人租房作用与功效,并在合同中约定不能有违法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子不能出租:
1、没房子所有权合法凭证;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它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3、共有房子未获得共有人建议的;
4、权属存在争议的;
5、是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指标的;
7、已经抵押未经抵押人赞同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