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活无着偶然偷窃不起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实发布了关于因生活无着偶然偷窃等情形不起诉的规定。这一规定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水平标准》中的一部分,旨在对特定状况下的轻微犯罪嫌疑人给予宽容处置。这类状况包含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老年犯罪嫌疑人,与那些因亲友、邻里及同学同事之间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中的犯罪嫌疑人,假如他们主观恶性较小、社会风险不大,并且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或者双方达成和解并切实履行,这类状况下可以不予起诉。
然而,这一规定也引发了一些争议和讨论。一方面,它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考虑到犯罪行为背后可能存在的经济困难或其他个人问题,从而提供了一种更为人性化的司法处置方法。其次,也有看法觉得这种做法或许会削弱法律面前每人平等的原则,没办法有效预防犯罪、教育人民、惩罚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实有因生活无着偶然偷窃不起诉的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因生活无着而偷窃的行为都能免于起诉。是不是起诉还需依据具体案件的状况来判断,包含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犯罪动机、是不是有悔改表现等多种原因。